一、以前是廉租就是一种默认的永久性租赁合同?就算产权是转移到私人也是永久性租赁合同---请问是法律第几条?
不明白你说的廉租是什么意思 这么跟你说吧 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的租赁合同未到期 产权人转让产权给第三人 你仍可向第三人主张租赁权
二、房东提前中止房屋租赁合同,请律师解答!
你这个案件很简单的,首先合同的当事人是你和房东,与你朋友无关,如何你想起诉,也只有以你的名义起诉,你这个案件的起诉费用不高,现在法院受理案子是以件为单位收取费用。大概在百十元左右。如果请律师很不划算,本来就没多少钱的。
你自己可以去起诉一下,写一份简单的起诉书,交上去后,如果对方怕了,他跟你协商解决,你再撤诉,起诉费用能拖就拖,他想私了,你就不用交费用了,没有他不同意,就继续下去,合同法有租赁合同这一块的内容,你参照上面的在法庭上面如实回答就是了。你这样的问题,我碰上三四起了,哎!
诉讼请求:
要求房东退还余下几个月的房租;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最后写上本案的起诉费等相关费用共计XXX由原告承担。
三、拆迁补偿和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
未签订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随时可以要求你搬的。你建的房子,如果有合法的手续,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就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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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转租行为会影响出租人的权益,一般不允许。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应商定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五、你好,买了个二手车,户头是公司,签的合同是租赁合同,如果不要车了,会产生什么后续问题
看你合同约定
租赁合同就不是买卖,你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合同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约定的违约责任,按约定赔偿对方,或者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
如果没约定租赁期限,属于不定期租赁,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就可以
因为是租赁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就可以,不会有其他问题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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