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个人的车和公司签了个租赁合同,准备去税务局代开汽车租赁发票,请问我去时需要贷什么资料?
租赁为营1业税为1主的业务,应到1地税机1关代开1发票。(不包括上海1等未分国、地税地)
你在去税务机关代开发1票时,一般需带1以下资料。(各省市税务机关1要求有所差异)
1、双方 合 法 合 同,应有具体1时间、金额、双 方 签 章并附带房1产、土地等相 关权 证复 印件;
2、个 1人 1身 1份 1证 1复 1印 1件 ;
3、代开发1票申请表(一般到税务机关征收大厅依据要求填写)
4、税务机关1要求的其他资料。(各省市税务机关要求有所差异)
二、承租人与房产产权所有人的儿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1\具体问题你和甲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乙是否有丙的授权.但你可以认为乙的行为可以代表丙.一般合同是会认定有效的.
2\如果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具体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如约定了违约金,直接要对方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你的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增加.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你损失.具体损失要是装修费用\转让费用\以及你的利润损失.
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
三、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没有备案的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只要按照合同要约已经履行,且合同没有违法欺诈等行为,没有备案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
四、商铺租凭合同
你好!
合同已成立,但你们双方约定:“乙方交付按金、预付月租后,即使(时)生效”。如果你还没有交付押金,则合同还没有生效,无生效就无违约!但合同法中有个先期违约, 即为这份合同先期投入的,具体是为合同的订立付的车费等一些费用可向对方(有过错的)要求赔偿。
五、我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我需赔偿对方损失吗?什么时候向对方提出是比较合理的呢?
如果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违约了。需要与对方协商,如果不成,则需要付一定的违约金。
如果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违约了。需要与对方协商,如果不成,则需要付一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