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一项租赁业务是融资租赁

游艇租赁 浏览

一、如何确定一项租赁业务是融资租赁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企业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等各种因素。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予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权以10 000元的价格购买租赁资产,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估计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的公允价值为40 000元,由于购买价格仅为公允价值的25%(远低于公允价值40000元),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将会购买该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租赁开始日即可判断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例如,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3年,从第4年开始租出,租赁期为6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的85.7%(6年/7年),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如果从第4年开始,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的42.9%,就不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符合其他判断标准)。假如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年,从第9年开始租赁,租赁期为2年,此时,该设备使用寿命为2年,虽然租赁期为使用寿命的100%(2年/2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可使用年限(10年)的75%(8年/10年=80%>75%),因此,也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分类。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含90%)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这些租赁资产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这种情况下,该项租赁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二、公路工程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用品包括哪些?请大家帮忙给点详细说明

包括租赁期满购买该设备应付的价款

三、新成立一个月公司注销,没有任何进账,没有领过发票,有什么费用,地税跟房租租赁合同有关么?

地税和租赁合同无关。只是如果你不租赁房子了,会有违约金。

四、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承租人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有这个约定,五年到了,就调整租金一事双方协商不成,那只能终止合同了,不算双方违约。

五、公司变更地址 房子是父母的,是以租赁合同形式还是以自有房产形式? 另外租赁合同有没有规定的范本?

建议是用租赁的形式,因为根本不是自有房屋,这个房子是你父母的,不是你公司的,所以不能以自有形式,而且,自有形式缴纳房产税更高,是按你房产原值缴纳的,很不划算,

解决办法:用公司和你父母签订一个租赁协议(当然没有什么实际效力),然后将房租定的稍微低点,但也不能太过低于你房屋所在地的租赁市面价格 。

至于租赁合同范本,到百度上搜一个就可以了

转载请注明:游艇网 » 如何确定一项租赁业务是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