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之间先签定了租赁合同,之后又签定了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是否生效?
看条款内容,按表面看,只要相应条款约定明晰,时效权益合理,应当有效
二、在公司成立初,以个人名字签的租赁合同,购销合同是否可以起诉个人?
不可以。谁签约谁履行,合同是有相对性的,不能突破公司直接起诉个人。
三、公司在筹建过程中签定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是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有效,如果是经营合同则无效.根据是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公司注册没有被批准的,场地经营合同的义务有公司发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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