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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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12月

证券代码: 000415

企业性质: 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注册资金: 人民币626085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理念:以德修身、以诚养心、以义制利、以本图新

管理理念:诚信、业绩、创新

服务理念:至诚、至善、至精、至美 2007年12月 渤海租赁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2008年2月 渤海租赁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3亿元。

2008年9月 经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渤海租赁成为国内第五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009年4月 渤海租赁成功获得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1000万元财政补贴。

2009年4月 渤海租赁与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操作完成8亿元天津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办公大楼融资租赁项目,并正式起租,预计租赁期内实现利润超过7亿元。 战略愿景

1、积极探索中国民族租赁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

2、致力于成长为国内最为专业和最具创新力的基础设施租赁金融服务提供商。

3、努力打造国内基础设施租赁第一品牌。

战略实施

1、 立足于天津滨海新区,充分利用滨海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参与滨海新区开发与金融创新,服务半径辐射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

2、积极与各级政府深度合作,成为政府产业规划和产业升级的投融资平台,重点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等大型设备、设施租赁业务。

3、打造以融资租赁业为轴心,以天津市市政和其他重点项目(如: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为契机,联结制造业及其相关上下游产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业与金融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4、利用自身的丰富经验,进行租赁结构设计,以综合租赁服务提供商的身份,为市政、交通等实体产业提供全方位的租赁服务安排。

5、以迅速提高经营能力和扩大公司盈利能力为经营核心,立志建立世界级租赁企业,创建基础设施租赁第一品牌。 核心能力

1、前瞻性的战略和业务规划能力

2、坚持专业化经营与国际化拓展战略;

3、持续的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机制

4、卓越的资源整合和资产管理能力

5、科学完善的技术和风险管理体系

6、高绩效的企业管理系统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融资产品与服务

⒈ 融资租赁

⑴ 以融物的方式,实现承租人快速融资的目的,申请手续简单。

⑵ 融资租赁的租期、租金可根据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灵活安排。

⒉ 经营租赁

⑴ 有效降低或维持承租人的资产负债比例,在不增加资产的前提下提高总资产收益率。

⑵ 合理安排租金,实现利润后移、丰年补欠,保证承租人利润的合理增长。

⑶ 方便承租人进行税金管理。

⑷ 在不改变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前提下获得设备使用权。

⑸帮助企业实现现金流平衡。

⒊售后回租

承租人可以通过出售并回租自有固定资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换取当期现金流入的目的。

⒋杠杆租赁

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优势,满足承租人对有效寿命长、高度资本集约型设备的需求。

⒌厂商租赁

为设备生产厂商及销售商扩大销售渠道,促进货款回笼。

6.飞机预付款融资

航空公司与飞机制造商签订购机合同,航空公司需要根据飞机制造商的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公司可在航空公司提供保证或其他担保的前提下,依据预付款的支付进度,为航空公司提供此阶段的融资服务。

7.飞机抵押融资

当飞机产权明晰、未设定抵押权、各项检验及经营证照齐全、符合飞行条件和保险公司承保要求时,公司可在办理飞机抵押和飞机登记手续、变更保险权益等条件下,提供抵押率从30%-100%不等的融资。

8. 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客户在设备买卖、报表优化、业务重组等方面需要,公司基于飞机融资的专业经验,合理运用国内外市场的股权融资工具、债权融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创新金融产品,为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结构化融资方案,实现调整财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改善财务指标的目的。

9.风险管理服务

为减少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及承租方的经营与财务特点,运用各种金融手段、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协助客户对预期收入结构以及债务结构进行调整,有效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金融风险,努力将融资成本和避险成本控制在客户可接受范围内。

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

战略投资

债 券

资产融资

保险资金

产业基金

信 托

资产证券化

银行保理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怎么写?

出租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某地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某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某地某行业厂与某行业有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租赁业务,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某地某行业厂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主要有xxx,所有固定资产已经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某地市国资委确认。全部租赁资产截止x年x月x日的评估价值为xxx万元。租赁资产详见附件: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

上款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x年共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以上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租赁期可自动延长至x年x月x日。以上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时,双方如有意修改或续订合同,至少应在期限满前90日提出协商,并在期满前60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如在本合同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满前60日内未就争议达成一致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三、租赁资产的使用

乙方承租固定资产仅能按照x年x月x日时的安装配置状况,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乙方年度租金的支付期限为次年的元月31日以前,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如至年度租金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拥有到期债权,乙方可直接以应付租金抵减甲方的债务。

五、租赁物的交付

甲方出租固定资产需于x年x月x日前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全部交付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交付的固定资产联动运行x小时无故障后确认接收有效。

六、租赁物的维修

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

本条所称维修是指为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转,投入人力、物力对租赁物进行的日常维护、对缺陷故障进行修理及更换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的零配件。

七、租赁物的改进或增设他物

甲方允许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所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技术完善,允许乙方在所租固定资产基础上增加其他资产,允许乙方更换所租固定资产上配备单位价值高于2000.00元的零配件。乙方的技改、更新、增加其他资产的行为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影响租赁资产运行。乙方因技改、更新等更换或增加的资产属乙方所有,被替换的资产属甲方所有,自退还甲方之日起,甲方可自行处置,但被替换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

八、租赁物的保险

租赁合同履行期内,所有租赁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由乙方垫付,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保险事故时,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申请勘定,办理赔付,保险赔偿金扣除相关施救、理赔、维修费用后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物的返还或退回

1、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乙方将租赁资产返还甲方,返还交接需于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还交接地为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

2、乙方因技术、管理等原因对部分所租固定资产不再需要的,可在在租赁期内的任一时间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后,将上述租赁资产退还甲方,被退还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

乙方对所退还资产在退还后的三个月内仍可选择再次租赁,再次租赁的起始期自再次租赁的当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截止期限。所退资产自退还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不得自行处置。

十、在租赁期内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上述资产的用途或存在状况、不得处置上述资产。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某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某地某行业厂(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租人:某地某行业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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