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含摩托车、汽车、游艇),应开具普通发票,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含摩托车、汽车、游艇),无论是何时购入或自制的,由于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只要在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应开具普通发票,均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一般纳税人甲公司2009年4月1日出售2009年1月1日购进的生产设备,原值60万元,原进项税10.2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售价55万元,增值税税率17%,款项已收存银行。
借:固定资产清理 570000
累计折旧 30000
贷:固定资产 600000
借:银行存款 643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00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若甲公司出售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设备,原值70.2万元(含增值税),已提折旧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售价6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借:固定资产清理 652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702000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600000÷(1+4%)×4%÷2]115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38.46
借:营业外支出 63538.46
贷:固定资产清理 63538.46
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伽 4427.18
贷:固定资 产清理 4427.18
此分录错误。涉及出售固定资产的税金,不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是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营业外收支处理——借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上月少做一笔固定资产清理,补做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2000/1.04*0.02=2884.62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884.62
这月缴税,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上月固定资产清理,借方=224203.6
贷方=152000+72203.6=224203.6
这月固定资产清理,借方=2884.62
贷方=2884.62
借:营业外支出 2884.62
贷:固定资产清理 2884.62
第一个分录就做错了
借:固定资产清理-汽车 224203.6
累计折旧 39565.4
贷:固定资产 263769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车辆相关账务怎么处理及附件是什么?
一、分期购买,将要支付的利息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未确认融资费用——总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每个月分摊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个月还贷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一次性付清,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另,附件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汽车的销售统一发票以及购买过程的相关材料
三、企业购买汽车,关于抵税的注意事项:
1、企业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假定购入生产经营用的运输载重汽车,按照2009年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如企业购买的小汽车,是给企业领导人服务的,按照规定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3、从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取得的、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列明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1、分期购买,将要支付的利息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未确认融资费用——总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每个月分摊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个月还贷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一次性付清,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另,附件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汽车的销售统一发票以及购买过程的相关材料
企业购买汽车,关于抵税的注意事项:
1、企业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假定购入生产经营用的运输载重汽车,按照2009年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如企业购买的小汽车,是给企业领导人服务的,按照规定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3、从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取得的、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列明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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