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卖房子 不用妻子签字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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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夫妻卖房子 不用妻子签字可以卖吗?

最近咨询房屋买卖是否需要夫妻签字问题的当事人很多,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婚姻法解释一对平等处理权进行了解释,婚姻法解释一强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从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所卖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同意的。如果所出售的房屋是夫妻个人财产或是出售房屋对方符合善于取得条件的,即便单方签字出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子超低价卖给亲属后提出离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

不属于转移财产。

三、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丈夫要卖,妻子不签字,能卖吗?合法吗?

这房子是共同财产没有争议,但产权上是只有丈夫的名字,所以妻子如果不积极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在现实中房子很有可能会被卖掉,因为房本上只有丈夫一人,他自己可以去过户的。建议女方办理共同产权

四、房子是夫妻俩人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是否可以单方面把房子卖了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是不能单方面把房屋出售的。

但是,如果该房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妻子就不能再要求追回房屋,但可以要求均分房屋价款,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双方房屋产权纠纷,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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